一、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,必须保持肃静和整洁。不得在教室做学习以外的其他事情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二、师生必须讲文明、讲礼貌。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教学楼。
三、自觉维护教学楼的清洁卫生。不得在抽屉内和地上乱扔果皮、纸屑,不得随地吐痰,不得在教室内吸烟、吃零食,不得在门窗、桌椅及墙壁上涂写、刻画或张贴。
四、爱护公物,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、桌椅、黑板、门窗、风扇、日光灯、听力线等,不得随意搬动和带走。如有损坏(失)必须赔偿。节约能源,最后离开者负责关闭用电设备,关好门窗。
五、教学楼内外必须保持安静,上课和自修时间必须关闭自己的通讯工具,不得在教学楼内戏耍、喧哗或大声交谈。交通工具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。
六、上课前,学生须把黑板擦干净,教师进入教室,由班长带领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,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。
七、上课时,学生要专心听讲,不打瞌睡、讲话或做影响他人的动作。老师提问时,学生要起立回答。学生发问要先举手,经老师同意后再起立发问。
八、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,任课教师应按时上下课;学生上课应按规定时间提前五分钟进入课室就座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;上课迟到者,必须在教室门口立正报告,老师答允后方可进入。
九、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。旁听和进修人员听课必须持旁听证和进修证,按规定就坐。
十、学生在教室晚自习不得预先占位,先到者先就坐。
十一、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守则,互相监督。如有违反者,视情 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
十二、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。